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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香港十大奇案之一:屯门色魔案引发的灵异事件

2024-08-09 03:37 来源:网络 点击:

香港十大奇案之一:屯门色魔案引发的灵异事件

屯门色魔案是香港案件上继雨夜屠夫林过云后最广为人知的一个人。

凶手本名林国伟,曾经在香港新界屯门区犯下强奸、抢劫和谋杀,在香港90年代轰动一时。

香港十大奇案之一:屯门色魔案引发的灵异事件是怎么回事?

1992年4月24日凌晨3时许,当时仅21岁、住在屯门大兴邨的林国伟,在屯门公路上喝着啤酒驾车,此时一辆的士在他车旁掠过,的士内一名夜归少女长发披肩。

林国伟被捕后曾描述,该女士的容貌与她前女友相像。

他于是开车追贴的士,直至少女在屯门友爱村爱明楼下车。

年仅19岁的少女在电梯大堂等候电梯,林国伟藏匿在暗角。

待电梯到后,他一个箭步扑出,闪身进入电梯之中,强劲勒紧少女颈项,把她硬扯出电梯,并于后楼梯将她强奸。

随后抢走她的手袋及金饰。

这是林国伟首宗案件。

1992年6月,一名32岁夜总会女侍应凌晨4时半下班后,乘的士回到屯门建生村时,成为他第二个猎物。

再隔两个月,他在凌晨时份于屯门新禾里将一名39岁女子扼颈,拖入草丛强奸。

上述3名受害女子均即时报案,令警方留下了林国伟的精液样本,惟受害人在混乱中未能认清凶者面貌,只得一些模糊的印象,如身材、发型、口音等,令警方束手无策。

1992年12月,他先后再在屯门区出没犯案。

该月3日,大兴村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,突然被人从后勒颈扼晕,苏醒后方发现被人强奸及洗劫,翌日与亲友报警。

28日,另一名女子与丈夫唱卡拉OK,丈夫因上早班先行离去,结果她回家时不幸在梯间被强奸。

1993年2月24日凌晨四时许,林国伟再次出动,对象是一名50岁的家庭主妇,她当晚与朋友打麻雀后,独自回到友爱村,被林国伟扼颈拖至梯间。

这一次,林国伟用力过度,将对方勒死,他未有将受害人强奸,但在她身上射精,并劫去受害人的手袋。

两个月后,一名22岁的唱片骑师深夜回到大兴村的住所,亦被林国伟扼毙及强奸。

两名受害人的财物,同被林所夺去。

在调查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,林国伟因为风声太紧,搬到红磡区姊姊家中暂避,因住所邻近土瓜湾益丰大厦,93年5月24日凌晨4时,将23岁卡拉OK公关刘小敏强奸,他事后竟意图与对方做朋友,被女受害人重掴,林国伟将她扼毙。

同年8月,他看中了另一名21岁少女。

在同区的美景街强奸一名少女后,迫对方交出电话号码,林数日后再致电受害人相约外出,被埋伏探员拘捕,经精液的DNA鉴证,证实他正是为为祸两年的屯门色魔,先后在友爱村、大兴村、益丰大厦、红磡下乡道及美景街,强奸及抢劫9女子,杀害当中3人。

[调查]连续多宗强奸案在屯门区发生,引起当时区内居民大为恐慌,有街坊亦曾自行组织互助小组,护送女士归家。

当时警方已相信色魔必定极为熟悉区内环境,有可能是区内居民。

负责调查该案的是已故香港警队总督察王永基。

在案情分析时,警方发现凶手犯案后,能在极短时间内,前往不同地区的银行提款机,以受害人的提款卡提取金钱,锁定凶手必定是有车一族,利用车子跟踪受害人,施暴后再驾车而逃。

警方随后发现,接载首名受害少女的计程车士司机,潜意识中依稀记得事发当晚,曾有一辆私家车尾随。

警队于是邀请催眠师杨志滔协助,在催眠效力下,司机能描述出该白色车是日本车,并且说出车牌中的数个号码及车款型号,事后证实这些资料相当准确。

香港警方其后向入境事务处取得过万名市民的个人资料,利用人手逐一输入电脑分析,再根据疑犯的简单资料,将可疑人物收窄至数百人。

警方亦在区内安排女警作香饵,希望引林国伟上钓。

最后,林国伟因为相约案中受害人观看电影,被警方拘捕。

当林国伟落网时,由于受害者大多是被人从后袭击,无法认出色魔的容貌,案发时亦没有目击证人,香港警方法证部门利用当时刚引进的DNA技术,分析残留在受害人衣物的精液,成为这宗案件确认犯案人身分的最关键证据。

在被捕初期,林国伟一直保持沉默,不愿作供,王永基看准林国伟渴望与人倾诉的弱点,以倾谈方式诱他说话。

他于是将整个犯案过程供出,并说招供后感到心情较舒服。

1994年9月,案件开庭。

期间,没有任何亲友在庭上出现。

[判刑]林国伟在庭上承认15项强奸及行劫罪,否认余下的3项谋杀罪,坚称自己是错手杀人,庭上的受害者家属反应激烈。

辩方律师找来两名精神科医生替林国伟辩护,精神报告指他自幼缺乏家庭温暖,林国伟有5兄弟姊妹,母亲于林3岁时出走,父亲酗酒残暴,形成他孤僻的性格,朋友极少,喜欢欺负小动物。

中一辍学,爱好飞车,在工作常遇挫折,感情路上常被抛弃,以酒精和自慰解决空虚,恶性遁环下形成精神失常。

不过控方指,被告只是患上反社会人格的疾病,并非精神病。

这宗案件原有127名证人,聆讯本需两个月,但基于被告人认罪,聆讯缩减至5天。

陪审团一致裁定,被告3项谋杀罪成,需判处终身监禁。

法官认为,被告犯案时间极长,暴戾非常,对社会危害性巨大,连同另外8项强奸罪,法官罕有地重判他11项终身监禁,以显示案件的严重程度。

在香港,强奸罪一般入狱为5至15年,只有最严重的强奸罪会判处终身监禁。

[引发的灵异事件]但在屯门色魔事件的背后,有不少可怜的女士受害,一些更断送了自己的生命,后来更传出不同的鬼故事。

Eden忆述他十五岁时 1995年的经历,为大家揭示怨灵的神秘面纱…在199293年期间,屯门色魔强奸或*了不少夜归少女,屯门色魔可说是雨夜屠夫后,轰动全港的女士杀手。

传说有人枉死的地方,很多时候也会出现有怨灵,相信色魔犯案的那些梯间也不例外。

Eden曾访问附近的街仿,据说在这些事后,很多时会在涉案梯间听到女子的痛哭声,甚至会看到晚上有女子在梯间徘回等的事情发生…1995年只得15岁的Eden与他的朋友,曾经与其中一位被*的女子灵体接触,以下便是Eden口述的经历:当年我与朋友三人在这梯间坐下聊天。

在大家正谈得兴奋的时间,忽然有一位女子出现。

起初我们也不以为意地继续聊天,可是天生对灵体敏感非常的我,突然感受到一股寒意,跟着我的其中一位朋友,还多口一句姐姐,有兴趣大家一起聊吗?接着那女子的脸容开始变了,变得非常恐布!甚至连我这经常能看见灵体的人,也感到她非常大怨气,非常恐怖…那女灵体的便开口说:我不会伤害你们,但是你们必要帮我做一点东西…那女灵体的要求是要我到这层的某一房子,问那家人拿她一件指定的衣服、一张照片及一件饰物,到在她正站在的位置,烧给她,若我们不照她的说话去做,必不会给我们好过…第二天下午,我们三人放学便立刻到她所说的一个单位,告诉昨晚的事给那家的人听。

进了屋后,我们看见昨晚那女灵体的相片,相片前有水果和香烛…及后我问那家人发生什么事,才知道那女灵体是被屯门色魔所为,接着我们便照着她的说话,把她要的物件烧给她,事件就此完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