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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三国时期的图书出版机构:秘书监与著作官

2024-06-06 03:05 来源:网络 点击:

三国时期的图书出版机构:秘书监与著作官

三国时期的图书出版机构:秘书监与著作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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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、曹魏的秘书监

秘书监一职的设置始于东汉桓帝延熹二年(159年)。设有秘书监一人,职掌图书保管及古今文字,并负责考订古今图书在文字方面的异同。因其所典掌的图书文字都具有一定的保密性,故而称为“秘书”。其时之秘书监,还不是独立机构,其上级领导机关为太常,职能与东汉时期的东观类似,相当于皇家图书馆,主要是收藏东汉国家的藏书,与现实政治之间似无直接关系。其后,秘书监一职曾一度废罢,大概是由于桓灵时期,动荡不宁,已无暇于图书典籍的收集整理。

秘书监的再次恢复设置,则已经是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(216年),其时三国鼎立已初现端倪。是年,曹操任魏王,在王府内设置秘书监一职,以原魏公府赞令刘颁、孙资为秘书郎,负责机要命令的撰拟。曹操恢复秘书监一职,主要目的当然不在于收集整理或保管图书典籍,而是以秘书监“典尚书奏事”,即由秘书监典掌尚书府文书,并撰拟机要命令,夺取了尚书的出令权,从而控制朝政,“挟天子以令诸侯”,此时的秘书监职能相当于后世的中书机构,是以杜佑认为此时之秘书监,“即中书令之任”。因此,建安二十一年(216年),曹操所恢复的秘书监,其功能主要是通过秘书监“典尚书奏事”的方式,控制决策中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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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造纸术

曹操于建安二十一年(216年)初置秘书监时,置令丞各一人,主要职掌为“典尚书奏事”,其中秘书令当为秘书长官,丞为长官助手。有迹象表明,起先可能只有一丞,直到魏文帝黄初年间才有左、右丞之分。据《通典》卷二六《职官典八》秘书丞条注:

“文帝(曹丕)徵何祯,至为秘书郎,月余,祯因事,帝令向外曰:`吾本用祯为丞,何故为郎?'按主者罪,遂改为丞。时秘书监尚未转,乃以祯为右丞。”

这段话明白无误地告诉我们,秘书丞原本只有一人,魏文帝曹丕本来欲用何祯为丞,“主者”却用为郎,文帝认为未尽其才,故而治“主者”罪后,将何祯由秘书郎改为秘书丞。由于原秘书丞并未迁转,故而只好任命何祯为右丞。又《三国志》卷二一《刘劭传》注引《庐江何氏家传》:“明帝时有谯人胡康,号为神童,诏付秘书,使博览典籍,帝以问秘书丞何祯“康才如何?”则何祯所任为秘书丞,或者即秘书右丞的省称。这样,秘书监就由一丞,增加为左、右二丞。秘书监除令、丞为长官、副贰之外,尚有秘书郎、秘书校书郎等职。秘书郎一职,在东汉时,主要是在东观典校图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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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操在建安二十一年(216年)设秘书监时,即有秘书郎一职,时刘颁为郎。据《通典》,西晋时秘书郎的职掌为“掌中外三阁经书,校阅脱误”知曹操所设秘书郎及曹魏秘书郎职掌与此类似,由于秘书监长官主要参与中枢决策,故而其附带管理图书典籍的任务,具体就由秘书郎负责。至于秘书郎员数,《宋书·百官志》云:“郎四人”;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则云“不著员数”,《通典》云“(晋)武帝分秘书图籍为甲乙丙丁四部,使秘书郎中四人各掌其一”。看来,秘书郎有定员四人,在西晋时是不成问题的。

《宋志》言有郎四人,说的可能是晋定员以后,《南齐书》言“不著员数”,则未敢肯定。如所周知,任何职官机构从产生到成熟都必须有一个发展过程。因此,三国时期的秘书郎,起初极有可能并无固定员数,但随着其职能的发展,秘书郎员数逐步相对固定。到晋武帝时,终于定员四人,此后南朝也基本以此为准。秘书校书郎一职,两汉均有设置,属兰台、东观属官,西汉兰台及东汉东观,既是藏书地方,也是著述的场所。

魏时秘书监,主要是负责图书典籍的收集整理及保管,作用性质与西汉兰台、东汉东观基本相同,属于国家文化事业机关,可以视为曹魏国家编撰出版机构。由于秘书监所从事的职业对文化素养要求较高,因此能够到秘书监任职者,多为博学多识之士。如曾任职于秘书监的王肃、刘颁、杜挚、薛夏等人,均为饱学宿儒。是以,任职于秘书监所代表的崇高荣誉,仍为世人所瞩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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