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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7月1日起可以缴纳交通违法罚款

2024-12-25 03:25 来源:网络 点击:

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7月1日起可以缴纳交通违法罚款

金羊网讯 记者余宝珠报道: 车辆违章,微信上也能缴纳罚款了。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月30日公布,将在7月1日正式推出交通违法罚款微信支付功能,届时市民可以直接在“东莞交警”微信公众号缴纳交通违法罚款。

记者了解到,该功能的成功上线,得益于东莞市财政局和东莞银行的大力推动。据介绍,该项目是纳入东莞市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的首个微信支付项目,不仅实现交通违法罚款缴纳由线下向线上的迈进,拓展了原有的银行柜台、自助处理终端、网上页面等缴费方式,创造性地将“互联网+”理念注入到政府服务和管理业务中,实现群众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任一时间、地点、方式缴纳罚款的权利,有效的提高了效率,节省群众的处理时间。同时,通过东莞银行成熟、安全的支付技术保障,实现了交警、财政、银行三家系统与微信支付的互联,将便民服务构想转换成现实,不遗余力的保证群众和财政的资金安全。

市民只需关注“东莞交警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业务办理”——“自助缴款”,然后输入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,确认所缴交文书的有关信息,即可使用微信支付进行付款。支付成功后,交通违法可在几分钟内即处理完毕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东莞交警微信支付仅对东莞市各交警大队已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(包括当场处罚决定书、一般程序处理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非现场处理、文书编号以“4419”开头)缴款。

对于尚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电子监控抓拍非现场交通违法,目前不可以在微信上直接处理,需要通过注册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自助处理,使用“好易”自助处理终端机,或者到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办理,在确认了该条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,获得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后,就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方便进行罚款缴纳。

东莞交警表示,市民发生交通违法,收到处罚决定书后缴款期限是15日,逾期未缴款的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。由于网络数据传输延迟或故障,可能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的相关交通违法信息更新不及时,建议使用微信支付的群众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尽快缴款,不要等到15日期限的最后几天才办理,以免增加不必要的麻烦。

而对于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或缴款后交通违法记录超过2日仍未解除的,请向处理交通违法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提出。

编辑:林晓彦